日前,杭州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发布了《关于杭州市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最新版申请指南和系统升级的公告》。那具体的补贴标准和申请条件等规定,一起来看看吧。

一、补贴标准

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10万元,毕业时间在2021年10月14日(含)之前的博士,补贴标准仍为5万元。

应届大学毕业生在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等西部区、县(市)工作满3年后,再给予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1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其中按原标准(5万)申领补贴的博士,仍按原标准执行。

二、发放方式

自2021年10月15日(含)起(以申请时间为准),生活补贴分两笔发放,每笔发放50%。连续参保满6个月(不含补缴)发放第一笔补贴,连续参保满12个月(不含补缴)发放第二笔补贴。

三、申请条件

特别说明

1.申请时间认定。以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在“亲清在线”或申请人在“杭州人才码(青荷码)”上提交有效申请的时间为准。有效申请指申请时已符合申请条件。

2.毕业时间认定。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学信网上载明的毕业时间为准,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为准。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具体年月日的,以载明的日期为准;仅载明毕业年月,未载明具体日期的,毕业时间以当月最后一天认定。

3.已享受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的申请人再次获得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的,不纳入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范畴。

4.在职人员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的,不纳入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范畴。

法律责任告知

申请人与申报单位应诚信申请生活补贴,申请信息应确保真实有效。凡申请人或申报单位通过虚构劳动关系、提供虚假信息等不正当方式申请或领取生活补贴的,纳入个人和企业征信体系,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四、申请材料(信息)

1.申请时须提供申请人姓名、证件号码、银行卡号等基本信息,其中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需填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其他所需学历、社保信息通过“亲清在线”数据共享、系统比对获取。

计入连续参保时长期间有劳务派遣经历、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在第一笔补贴、第二笔补贴和西部区县(市)满三年再次补贴申报时,均需由当前用工单位核实并填写其实际历史用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需按规定提供复核材料。

五、申请流程

申请可通过“亲清在线”数字平台或“杭州市民卡APP”。第一笔补贴需主动申请,第二笔补贴和西部区、县(市)工作满三年再次补贴一般由系统自动比对审核发放[计入连续参保时长期间有劳务派遣经历、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除外]。系统自动比对审核通过后,向申请人的银行卡拨付生活补贴资金。审核未通过的,用人单位均可在“亲清在线”提出异议处理(提交异议处理的时限应在审核未通过后3个月内)。申请人认为已符合条件但系统未自动发放第二笔补贴或西部区、县(市)工作满三年再次补贴的,申请人可在“杭州市民卡APP”中“生活补贴”模块或由所在单位(实际用工单位)在“亲清在线”数字平台“杭州市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模块申请发放(点击“第二笔补贴申请”或“西部区、县(市)工作满三年再次补贴申请”按钮)。

1.“亲清在线”数字平台(单位法人登录申请)

申请人向所在用人单位提交材料,用人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后, 登录“亲清在线”数字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申请时申请人属于劳务派遣人员的,由实际用工单位进行审核申报。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务派遣合同以及申请人劳务派遣合同由实际用工单位留存备查。当前以及计入连续参保时长期间有劳务派遣经历、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第一笔补贴申报时、第二笔补贴和西部区、县(市)工作满三年再次补贴申报时,均需由当前用工单位核实并填写其实际历史用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际用工单位也应符合用人单位条件。

2.“杭州市民卡APP”平台(个人登录申请)

进入“杭州市民卡”APP-首页“杭州人才码”-“加入杭州”-“青年人才”,完成青年人才认定,领取属于自己的青荷码后,进行生活补贴申报(应用界面有调整的,以具体界面为准)。当前属于劳务派遣人员或计入连续参保时长期间有劳务派遣经历、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均需由单位通过亲清在线申报。

六、常见问答

1.申领首笔补贴,“连续参保(不含补缴)满6个月后方可申领”中的“满6个月后”如何理解?

“满6个月后”是指连续参保满6个月的次月及以后,一般为第7个月。提交申请后,如系统自动审核不通过并提示未查询到连续6个月社保信息,可由用人单位通过“亲清在线”平台提交异议。

2.第一笔、第二笔补贴和西部区、县(市)工作满三年再次补贴都需要主动申请吗?

通常情况下,第一笔补贴需主动申请,第二笔补贴和西部区、县(市)工作满三年再次补贴无需主动申请,一般由系统自动审核发放。但计入连续参保时长期间有劳务派遣经历、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第一笔补贴、第二笔补贴和西部区、县(市)工作满三年再次补贴申报时,均需由当前用工单位核实并填写其实际历史用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如刘某2022年1月毕业后一直在杭州连续缴纳单位社保,1月-2月为A企业劳务派遣员工,3月-7月为B企业合同制员工。B企业申报刘某的第一笔生活补贴时,需核实刘某的历史实际用工单位,并如实填写A企业、B企业名称及其相应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刘某2022年8月-2023年1月间为C企业劳务派遣员工,刘某应主动向C企业提出申报第二笔补贴,C企业申报刘某的第二笔补贴时,需核实刘某的历史实际用工单位,并如实填写A企业、B企业、C企业名称及其相应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若未收到系统自动发放的第二笔补贴或西部区、县(市)工作满三年再次补贴,该怎么办?

申请人认为其已符合第二笔补贴或西部区、县(市)工作满三年再次补贴条件但系统未自动发放的,申请人可在“杭州市民卡APP”中“生活补贴”模块或由所在单位(实际用工单位)在“亲清在线”数字平台“杭州市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模块申请发放(点击“第二笔补贴申请”或“西部区、县(市)工作满三年再次补贴申请”按钮)。

4.非全日制研究生申请生活补贴应注意哪些问题?

考虑到申请指南和系统公布、上线时间问题,对部分非全日制研究生申请时限等条件作放宽处理,具体如下:

(1)关于申请条件。对于在2024年12月31日(含)前提出首笔补贴申请,且2023年7月5日及之后有在符合条件的杭州用人单位社保缴费记录的(不含补缴),系统将予审核发放,系统自动审核不通过的,可提交异议后人工审核。在2025年1月1日(含)后提出首笔补贴申请的,申请时仍按现行政策执行;

(2)关于申请时限。对毕业时间在2021年7月5日(含)至2022年12月31日(含)之间符合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申请时限统一截至2024年12月31日。对2023年1月1日及之后毕业的符合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需在毕业后两年内提出申请”的现行规定。

(3)关于系统模块上线时间。非全日制研究生申请补贴的系统模块,正在进行联调测试,将于2024年5月16日16:00上线运行。

5.生活补贴的申请条件是否有户籍限制?

不限户籍,满足申请条件即可以申请。

6.在杭省部属单位的可以申请吗?

企业需满足条件:税务登记注册在杭州市,且依法在杭州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

省部属行政事业单位,发证机关为省以上部门的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等不在补贴范畴。

7.以虚构劳动关系的方式骗取生活补贴,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代缴社保、虚构劳动关系等欺骗方法,套取政府发放的生活补贴资金,涉嫌诈骗公私财物,经查实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行政)责任。

8.我现在是本科毕业工作,之后获得研究生学历还能再申请吗?

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若本科已申领,学历升级也无法再次申请。

9.如何界定在符合条件的杭州用人单位社保连续参保?

在符合条件的杭州用人单位社保连续参保是指参保单位均需符合杭州用人单位条件。例如,李某,2021年3月至5月在符合条件的杭州A单位参保,6月至8月在不符合用人单位条件的B单位参保,仅认定为在符合条件的杭州用人单位社保连续参保3个月,不认定为6个月。

10.“毕业后2年内”的申请时限如何界定?

“2年内”是指学信网载明毕业日期之后2年时间内。如王某(中国籍)2021年11月15日毕业于国内普通高校(其他条件符合要求),其应当于2023年11月15日(含)之前提出申请。

“毕业后6年内”的申请时限界定方法照此。

11.“连续参保首月应当在毕业后1年内”中的“1年内”如何界定?

“1年内”是指毕业当月至“学信网载明毕业日期+1年”所在月。如王某(中国籍)2021年11月15日毕业于国内普通高校(其他条件符合要求),其符合条件的连续参保首月应在2021年11月(含)至2022年11月(含)期间。

“连续参保的首月应在毕业后5年内”中的“5年内”界定方法照此。

12.西部区县(市)工作满三年再次补贴问题。

(1)哪些毕业生可以申领西部区、县(市)工作满3年再次补贴?

毕业时间为2019年6月3日(含)之后,在杭州的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简称西部区、县(市)〕领取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并在西部区、县(市)连续工作满3 年的大学生毕业生。

(2)西部区、县(市)工作满3年再次补贴的发放额度?

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10万元。其中按原标准5万元申领补贴的博士,仍按原标准执行。

(3)大学生在西部区、县(市)之间因择业而流动是否影响再次申请补贴发放?

在西部区、县(市)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之间择业流动且符合“连续参保,不含补缴”等条件的,不影响再次补贴发放。

(4)如何界定在西部区、县(市)连续工作已满3年?

①在西部区、县(市)领取补贴后,仍在西部区、县(市)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连续工作至3年期满[连续参保,不含补缴,含毕业到领取补贴期间在西部区、县(市)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长]; ②对于部分领取补贴后(分两笔发放补贴的指第二笔补贴),因择业等原因社保断缴的,给予最长6个月(含)的择业期(时间从补贴审核通过的次月起算),之后在西部区、县(市)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又连续工作满3年(连续参保,不含补缴),可同等享受西部区、县(市)工作满3年再次补贴。

(5)西部区县(市)工作满三年再次补贴政策放宽后,系统什么时候升级上线?

西部区县(市)工作满三年再次补贴政策放宽的系统升级,正在进行联调测试,将于2024年5月16日16:00上线运行。

13.人才码可以提交异议处理吗?

人才码不可以提交异议处理。个人在人才码申请审核未通过的,可由用人单位通过“亲清在线”提出异议处理(提交异议处理的时限应在审核未通过后3个月内)。

七、政策咨询电话

0571-96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