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生命科学与健康工程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验专业技术人员1名。该岗位年龄要求不超过30岁,完整条件和应聘流程,欢迎来详细了解。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基础理论扎实,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动手能力;

5. 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学历、学位;研究生毕业专业为化学、药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及相关专业;

6.年龄不超过3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于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要求

1.负责核磁共振波谱仪的管理、检测和维护等工作;

2.精通液体和固体核磁共振波谱仪常用检测方法,针对用户的科研需求进行方法开发及答疑解惑;

3.负责相关仪器的试剂耗材、环境设施、量值溯源、成本核算等基础管理工作;

4.负责本岗位设备技术培训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湖北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注册成功后进行网上简历投递和岗位申请。

注意事项: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通知所在学校或单位并向社会公示。报名与考试、考察及体检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确定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应聘考生的毕业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学位证等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核

经现场确认后,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于当日进行笔试和面试考核。

1.笔试

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具体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小时。笔试成绩合格者(笔试成绩≥60分),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岗位需求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如参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经学校生命科学与健康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实验岗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小组研究对岗位计划予以取消、核减或保留。

2.面试

面试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面试考核包含结构化面试以及实验操作两部分,每部分分值均为100分制。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环节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低于70分者视为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考察体检阶段。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结构化面试30%+实验操作30%)。计算应聘人员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将在湖北工业大学生命科学与健康工程学院网站、湖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及湖北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相关公告,按照公告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核。

(四)心理健康测试、体检与考察

学校统一组织入围面试人员参加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重要依据。体检由湖北工业大学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参照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同时学校对入围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拟任岗位资格等方面进行考察。

(五)公示、审批与聘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经学校审批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人员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湖北工业大学校园网首页、人事处、生命科学与健康工程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留意,并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监督检查。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相关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对招聘工作有异议的,请及时与生命科学与健康工程学院、人事处联系或直接向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1. 生命科学与健康工程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chuixue.zhang@foxmail.com

办公电话:027-59750483

2.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hbgydxrsc@163.com

办公电话:027-59750175

3.湖北工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 系 邮 箱:dc@mail.hbut.edu.cn

监督举报电话:027-59750034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湖北工业大学行政楼B302室(邮编:430068)